來源: | 市民政局 | 發布日期: | 2021年07月05日 |
來信人: 市民秦某某
來信時間: 2021-07-01
主要訴求:與前夫生育一小孩,離婚后簽訂協議(雙方已簽字未蓋公章)將小孩由女方撫養,目前重組家庭前往梧桐湖派出所更改小孩姓氏遇阻工作人員告知需民政部門的公章,請相關部門核實處理?
回復時間:2021-07-03
回復內容: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夫妻雙方會簽訂離婚協議,市婚姻登記處歸檔整理保存,如需加蓋“此件與存檔件一致,涂改無效。****婚姻登記處**年**月**日”的長方形印章”,婚姻當事人可持合法身份證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并獲取蓋有印章的復印件。
答復單位:鄂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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