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直接選舉,是指選民本人直接投票選舉被選舉人,間接選舉,是指選民不直接選出被選舉人,而是先選出自己的代表,然后由后者代表選民選出被選舉人。直接選舉是選民直接表達意愿,顯然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直接選舉更有利于選民準確、及時地表達自己的意愿,也是世界各國加以推廣的一種選舉方式。所以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